📖最終是靈魂負責自己的療癒。沒有一件事情不在靈魂的計畫當中,或者不為靈魂允許。我們作為神聖的存在體,創造了自己的實相。我們不可能是受害者。
📖所有事情都在神聖的秩序當中。⋯⋯要理解靈魂可能花上很多世的生命於這樣的旅程上,並走看似迂迴的路線。
——SRT Basic〈靈性療癒原則〉(Spiritual Healing Principles)
近日想起這些文字,翻了課本,才發現初學SRT竟已是整整四年前的事了。 總是很喜歡SRT教材裡必讀的這份〈靈性療癒原則〉,它言簡意賅,清晰而正直地傳遞了靈性的真相與療癒的守則。
這四年之間,在親身經歷許多的個人議題、靈性學習與個案工作後,如今最深刻的體悟是,不論這世間如何以繁複炫幻的言說、奇異的或靈通或感應來詮釋及包裝「療癒」一事,最終仍是由個體選擇實踐的形式,即使那是「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」的抉擇。
當然,多數人選擇療癒的目的,是為了脫離負面情境或圓滿各式心願。確實在許多情況下,透過釋放各式執著的能量,SRT能協助靈魂看見改變療癒意向的可能,從而走向相對溫和的學習路徑,以不那麼負面、戲劇化的形式,完成階段性議題的學習。甚至有時僅僅一次的療癒時間,便已足夠顯化出個人所盼望的願景。
但也有許多時候,靈魂就是選擇去經歷某種體驗,即使那是負面的情況——而這便是「臣服」的時刻。臣服並非毫無作為的怯弱,而是接納當下的狀態,理解一切來自自身內在無邊寬廣之意識的學習及成長渴望,不以受害者自居,亦不生執著,以悠然應萬變。最終,即使是原先看似負面的情境,仍可因個人的選擇而造就不同的實相。一念之清淨,實可破累世之無明。
因此,療癒的目的,事實上是令我們不論身處何種情境,都能保有回歸當下、自在平靜的餘裕,所有的創造與顯化方能由此而生。療癒從來就只是關於一個人終能意識到並善用自身的力量,直面生命的無常與變化;而非特定療癒者如何操持某項神妙的法門與高深的靈通力,施以拯救。
各人有各自的因緣,即便是聽來相似的處境,也不存在全然一致的靈魂形貌與軌跡。因此,若一個人能真正辨識出自身的獨特性與此生所為何來,便能理解人生不論走到如何之境地,那也都是靈魂付諸了極其巨大的創造能量方能成就,「人身難得」即在於此。
因而在療癒之中,倘若存在受害、拯救與控制的劇碼,那也必然是小我創造的幻象。當一個人更願意尊重、接納並讚美每一個當下的自己時,療癒便已由此而生。


發表留言